加入日期: | 2020.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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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5 |
招标业主: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附件*****年净月区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工程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年净月区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路*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7HL868
项目名称:2020年净月区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工程
预算金额:1513.4122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2020年净月区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工程;
2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7HL868;
3 招标范围:2020年净月区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工程,包括生态西街-天工路、生态西街-天合路等十六个路口的信号灯及监控设施;
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5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08月31日;
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 采购预算:15134112.77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0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8日 至 2020年0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8日至0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128983986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1)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6)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需提供,网上报名需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200元,售后不退。
售价:¥1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与森杨路交汇)锦江之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企业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7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9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