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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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胡阳镇中心小学操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胡阳镇人民政府地址:**省*****胡阳镇驻地(**胡阳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胡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高**(区)科技路**号合力紫郡大厦****室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小学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费县胡阳镇中心小学操场建设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供应商具有经年检合格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公布为准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 172.677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