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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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0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永阳街道****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苏唐工代[****]L*** *、项 |
关键词: | 街 |
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永阳街道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苏唐工代[2020]L162
2、项目名称: 永阳街道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3、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700,000.00元(单位:人民币)
5、交货期:15天
6、工程批复文件:溧审批投许[2020]82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三、磋商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自2020年07月08日起至2020年07月1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天益商贸园1幢7层)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磋商保证金缴纳办法:现金缴纳。投标报名时,现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加盖印章的缴纳证明,此缴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磋商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07-20 14:00:00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07-20 14:30:00
投标地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其它:
7.1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
7.2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天益商贸园1幢7层。
7.3 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7.4 现场考察或答疑:不集中统一安排,拟参加磋商的各位潜在供应商如有疑问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咨询,联系人***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