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委托 ,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现对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89200 元 /年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 供应商 具有相应的 经营范围
3.4.2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gt; 帮助中心gt; 下载专区gt;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5. 4 网上 下载 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16时,供应商未经网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不予受理。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 20 年 7月21 日9时,地点为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不予受理。
7.1 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时间为20 20 年 7 月 21 日9时,地点为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议室。
7.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middot;锦州市)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邮 编: 121000
电 话:***
传 真:***
20 20 年 7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