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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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0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大路****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 |
项目概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380号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0-017
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20-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网络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
2.3服务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2.4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2.5服务时间: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2.6采购预算:37.8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对响应人资格的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
3.3、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4、响应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5、响应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380号3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响应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协议);
(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380号30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响应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7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20年7月9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380号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380号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380号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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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