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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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湖北省电力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招 标 公 告
地铁2号线南延长线大舒东路站至光谷火车站项目110kV关东线2#-24#迁改工程
招标编号:ZBDLZBYH20200701
1、招标条件:
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地铁2号线南延长线大舒东路站至光谷火车站项目110kV关东线2#-24#迁改工程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内容:电缆隧道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是湖北省电力公司下发的“湖北省电力公司2020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
(2)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5年内,投标人应具有相似类型项目的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同时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相似工程管理经验。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转包规定的行为。
(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招标网”(http://)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本项目设有拦标价,拦标价在“招标网”(http://)上公布。公布时间为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5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截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
递交标书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递交地点: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受疫情影响及防控要求,请各投标厂商尽量配合),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开标。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本次开标采用线上开标。(线上开标方式在开标前会通知各投标人)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另行通知。
10、投标保证金
10.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详见工程量清单。
10.2投标人须采用转账支票、汇款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10.3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本次投标报价方式为清单报价
1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申请人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1日止(每天9:00-11:30;14:00-16:00)前往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领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湖北省电力公司下发的“湖北省电力公司2020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自证页。
上述3项资料齐全方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3、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名: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球场街支行
账号:4205 0111 6241 0000 0273
1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人***
电 话:027-82522407
地 址: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沿江大道194号)
邮 编:430012
15、其他事项
投标人在中标后如出现申报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
补充规定:
1.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2. 相关费用(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如以个人名义或由其它单位替代缴纳相关费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 相关费用(中标服务费等)发票领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领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中标人如违反《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关于印发电网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鄂电施汉供安【2013】41号文)的规定,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