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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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3 |
招标代理: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煤业物资公司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业物资公司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 |
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备注 |
1 |
11527123 |
催化剂\CoS%(m/m)≥3.5 MoS2%(m/m)≥8.0\变换装置 |
吨 |
224 |
烯烃一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
|
2.2交货日期:预计2021年5月10日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2.4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5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2)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硫化态变换催化剂在煤制甲醇产能大于等于100万吨/年的供货业绩,且原料气中CO含量大于6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所提供业绩一一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业绩合同或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煤制甲醇产能及原料气中CO含量。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
(3)其他要求:满足付款方式要求: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 |
*** | 750004 |
联系人*** | *** |
电 话: | 0951-6971426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