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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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1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0042960925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开发服务中心化工产业园弘润聚酰亚胺产业链项目周边科尚、中舜、岔盐线路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千伏科尚线、中舜线在项目西门、南门、架空管廊共3处线路(双回)入地改造;项目北侧10千伏岔盐线向北迁移,北门口处入地改造。
预算金额:约343.0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和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项目交付时间: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2)项目实施地点: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论证专家具体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韩 平 |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吴英明 |
潍坊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隋新友 |
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 |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07月08日起,至2020年07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7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庆德 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华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国宝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