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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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2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年***龙阳镇朱庄二村、顾庙村、跨河村、闫庄村、大寨村、小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龙阳镇人民政府地址:***龙阳驻地(***龙阳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龙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区)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2020年滕州市龙阳镇朱庄二村、顾庙村、跨河村、闫庄村、大寨村、小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③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3.874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