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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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8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 粉煤灰处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C***R)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粉煤灰处置,招标人为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粉煤灰处置进行公开招 |
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
粉煤灰处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20C289R)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粉煤灰处置,招标人为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粉煤灰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289R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南赵楼镇)。
招标货物的范围:
1)粉煤灰总数约16.5万吨(发电年利用小时数按照5000计算),提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2021年8月7日24时;粉煤灰数量、质量不作任何承诺,以实际生产为准。投标者须提前调研,保证在投标前完成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的评估。
2)以上粉煤灰处置打包底价1400万元。报价等于或者高于底价,为有效报价。当所有报价低于底价时,本次招标终止。
注:投标者自行调研,保证在投标前完成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的评估。
(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处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2021年 8月7日24时终止。如若发生不可抗拒事故、事件,合同自行终止;若电厂发电年利用小时数低于5000,双方另行协商。
交货地点:华聚能源公司赵楼电厂(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南赵楼镇)。
交货方式:粉煤灰罐车密闭运输;中标单位在赵楼电厂灰库自提粉煤灰;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进入电厂区域严格执行电厂要求。
付款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中标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到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预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待合同履行完毕扣除考核款项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保证金为现金转账,不接收各类承兑。中标单位每月1日之前,需按中标总价均值预交次月100%的货款,最终价款以中标总价计算为准,预付货款不能按要求缴付时,我方有权停止发货。货款均为现金转账,不接受各类承兑。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一年以上所投标项目的买卖经验,并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证明。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
(2)本项目只接受公司报价,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3)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
4.5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6中标方要协调好周边乡镇、村及群众的关系,保证粉煤灰的正常运输,确保不影响电厂的安全生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7投标人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单位(终端直接用户)应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可利用的产品、数量以及利用能力和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网上备案的环评报告及查询方式,无网上备案的提供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提供运输能力证明(提供自有车队或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投标人若非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单位,应提供与粉煤灰综合利用单位的合作协议,提供合作单位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储能力、产品、数量和设施的证明(提供租赁合同或对方产权证明、网上备案的环评报告及查询方式,无网上备案的提供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以及运输能力证明(提供自有车队或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813380968@qq.com),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07月12日18:00
5.4 招标文件工本费:7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务必仔细核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dsdzx.com)、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 com/)五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9.收款单位信息
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SDYK2020C289R)后五位。
10.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手 机:15265878908
邮 箱: 2813380968@qq.com
地 址:***
邮 编:273500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