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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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7 |
招标业主: | 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规划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http://jrb.yang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JC-2020083
项目名称:《扬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扬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贯彻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扬州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导向、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成为未来五年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在金融业领域的细化安排和具体落实。编制《扬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纸质文本报告15份及电子文本。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在2020年9月前形成规划初稿;12月前完成与省相关规划和市规划《纲要》的衔接,争取我市金融业领域重大项目列入省级规划,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形成规划修改完善稿;2021年6月前完成与已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市规划《纲要》再衔接,组织专家评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提交送审稿报市政府审议通过。规划编制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成交单位汇报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成交单位应及时响应。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磋商响应函(原件);1.2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 至 2020年07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http://jrb.yang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yzrxgcgl@163.com,联系电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7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2020年7月13日17:00前,按照《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的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磋商保证金
开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帐 号:1108020909100123170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从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7月17日下午 14:30)到达指定账户。(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需以个体工商经营者账户或本人账号缴纳。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http://jrb.yang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信息。
二、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务必邮件发送《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至代理公司邮箱。
2、供应商可不到代理公司参加开标活动:
(1)投标文件采用快递邮寄方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公司(按公告上地址和联系人***
(2)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审小组就投标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供应商联系不上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若受条件限制不能采取邮寄方式的或确需现场参与投标、开标的,须无条件服从代理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4、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及变更公告的要求到达指定账户。
5、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和快递邮寄的方式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