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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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4 |
招标代理: |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莲都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丽水工业园区下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采购编号:浙方咨招[2020]079号
二.采购项目:丽水工业园区下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六.供应商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以磋商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布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251356,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311室。传真递交的,以实际收到传真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九.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磋商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十四.磋商时间:2020年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五.磋商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十六.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诸葛凯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园园中路1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仪 联系电话:0578-2028308 传真:***
质疑联系人:陈丽宇 联系电话:0578-2028308 传真:***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311室
3.监督单位: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鹤驰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园园中路131号
采购单位:丽水市莲都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