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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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4 |
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一、******谷阳镇人民政府的******长山安置房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小区 |
一、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人民政府的镇江市丹徒区长山安置房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长山 (2)工程规模:控制价为2224110.37元,工期15天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05日 (4)项目编号: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资格审查。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土石方相关业务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3)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2020年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外地中标后凭缴纳的2020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疫情期间除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在2020年7月31日前,本地区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 指定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70120188000004534 注:(1)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2)投标单位报名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且未告知招标代理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录到谷阳镇招标失信单位名单中,一年内限制其参加谷阳镇招投标工作。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评标结束后,由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代为办理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7、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人; (2)单位负责人***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请申请人于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7日,在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请投标单位在公告期间前往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联系人*** 七、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 1、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合格后退还。 2、本项目业主不设有弃土场和渣土消纳场,弃土和渣土运输、弃置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渣土相关费用(渣土规费、车辆运输费、杂费(含保洁)、人工管理费、土场消纳费、其他必要的内容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弃置费、运输费用及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不再单独计量与计价,均视为已包含在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或投标总价中。当中标人确定弃土场和渣土消纳场后,应及时向业主汇报。 3、施工中取土场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在取土场范围内取土、青苗补偿、便道的修筑和养护取土场内的排水以及取土场的复耕费用自行处理。 十、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十一.本工程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4:30,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3016800320 发布公告单位:江苏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