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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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苏州大学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爱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中心租赁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旨在租赁一个在线开放课程服务平台。学校可通过该平台独立开展教学、对外开放和引进共享优质教学**,并通过该平台实现校平台与省平台、国家平台数据的无缝对接。同时,能确保学校前期已上线课程运行数据的连续性,为学校将来参评国家级 |
关键词: | 租赁 |
二、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旨在租赁一个在线开放课程服务平台。学校可通过该平台独立开展教学、对外开放和引进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并通过该平台实现校平台与省平台、国家平台数据的无缝对接。同时,能确保学校前期已上线课程运行数据的连续性,为学校将来参评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拟定供应商:南京智慧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四、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3号)精神,“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中心”作为江苏省教育厅指定的省在线开放课程遴选、建设和应用平台。“爱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中心作为校级在线课程管理平台,是唯一一个可以与省级平台实现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运行无缝对接的平台,可为学校提供在线课程的建设、管理、转型升级在线开放课程和引进校外优质课程资源等服务。
(二) 我校自2016年使用该平台以来,已上线了61门在线开放课程,其中包括10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2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
1.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文件要求,在线开放课程需具有“两期及以上完整的开课周期”才有资格申请认定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为确保这些已上线课程运行数据的连续性,持续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培育课程,需要继续使用“爱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中心。
2.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定期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持续开放服务和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5号)要求,教育部将在每年1月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持续开放服务和更新情况进行检查,连续两次检查均存在问题的课程将撤销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格。我校已被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10门课程均是通过“爱课程”在线课程中心上线中国大学MOOC平台提供开放服务,因此需要继续使用“爱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中心。
(三)南京智慧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爱课程”在线课程中心在江苏省内的唯一授权销售商,为该中心提供相关的技术及支持服务。
综上,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南京智慧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该项服务。
五、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
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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