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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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9 |
招标代理: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关键词: | 空调 银行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相城支行空调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XY2020-ZXZB-X-013
2、采购内容:相城支行空调设备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入围的国产空调设备供应商;
三、采购内容:相城支行空调设备
1、相城支行是苏州分行下属县域区支行,为I类综合网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66号万汇商务广场。本项目为相城支行空调设备采购,包含了空调设备的供货及外机就位和内机吊装。
2、管理内容及要求概述:
按照甲方及装修单位、监理要求,保证供货及安装质量;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整个相城支行工期进度。
3、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合同数量及整体工程施工期间采购人要求调整的工作量。
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报建流程,配合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做好过程验收,整理收集施工资料,按期完成相城支行工期进度,积极主动完成空调内外机的吊装以及统调试,配合装修单位取得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
三、监督考核:
中标的供货单位应按照采购清单将设备按照事前与装修单位的约定按时按要求将设备提供给装修单位。并将外机按照约定位置就位。内机的就位并配合管线安装单位完成外机调试。
4、标的物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相城支行空调设备 |
一批 |
具体详见货物要求 |
4、采购货物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参数 |
1 |
室内机 |
1 |
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耗电量:0.07KW,尺寸:840*840*180(h),噪音:32/29/27dB(A),电压:220V |
2 |
7 |
制冷量:7.1KW,制热量:8.0KW,耗电量:0.10KW,尺寸:840*840*202(h),噪音:35/34/31dB(A),电压:220V |
|
3 |
2 |
制冷量:9.0KW,制热量:10.0KW,耗电量:0.15KW,尺寸:840*840*244(h),噪音:37/35/31dB(A),电压: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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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制冷量:7.1KW,制热量:8.0KW,耗电量:0.117KW,尺寸:1170*420*185(h),噪音:36/33/31dB(A),静压:30Pa,电压: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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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制冷量:2.2KW,制热量:2.5KW,耗电量:0.05KW,尺寸:850*420*185(h),噪音:30/28/25dB(A),静压:30Pa,电压: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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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 |
制冷量:2.8KW,制热量:3.2KW,耗电量:0.05KW,尺寸:850*420*185(h),噪音:30/28/25dB(A),静压:30Pa,电压:220V |
|
7 |
2 |
制冷量:3.2KW,制热量:3.6KW,耗电量:0.056KW,尺寸:850*420*185(h),噪音:30/28/25dB(A),静压:30Pa,电压:220V |
|
8 |
2 |
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耗电量:0.105KW,尺寸:700*700*248(h),噪音:35/33/31dB(A),静压:50-100Pa,电压:220V |
|
9 |
1 |
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耗电量:0.125KW,尺寸:700*700*248(h),噪音:35/33/31dB(A),静压:50-100Pa,电压: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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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 |
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耗电量:0.137KW,尺寸:1100*700*248(h),噪音:40/37/34dB(A),静压:50-100Pa,电压:220V |
|
11 |
4 |
制冷量:11.2KW,制热量:13.0KW,耗电量:0.235KW,尺寸:1500*700*248(h),噪音:42/39/35dB(A),静压:50-100Pa,电压: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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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室外机 |
1 |
制冷量:10.0KW,制热量11.2KW,制冷/热耗电量:2.6KW/2.5KW,尺寸:920*372*756(h),噪音:53dB(A),电压:220V,重量:73KG |
13 |
1 |
制冷量:12.5KW,制热量14.0KW,制冷/热耗电量:3.56KW/3.5KW,尺寸:950*370*965(h),噪音:52dB(A),电压:220V,重量:85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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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 |
制冷量:33.5KW,制热量:37.5KW,制冷/热耗电量:8.4KW/8.0KW,尺寸:980*750*1690(h),噪音:43-59dB(A),电压:380V,重量:235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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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 |
制冷量:123.0KW,制热量:138.0KW,制冷/热耗电量:33.0KW/30.8KW,尺寸:1410*750*1690(h)+1410*750*1690(h),噪音:48.5-64.5dB(A),电压:380V,重量:766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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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风室内机 |
1 |
制冷量:28.0KW,制热量:17.8KW,热耗电量:0.85KW,尺寸:1725*876*3600(h),噪音:55dB(A),静压:100-200Pa,电压:220V,重量:120KG |
17 |
新风室外机 |
1 |
制冷量:28.0KW,制热量:31.5KW,制冷/热耗电量:6.8KW/6.3KW,尺寸:980*750*1690(h),噪音:43-59dB(A),电压:380V,重量:235KG |
18 |
分体机 |
1 |
制冷量:7.2KW,制热量:7.8KW,制冷/热耗电量:2.1KW/2.25KW,内机尺寸:840*840*240(h),内外机噪音:37-45dB(A)/55dB(A),电压:220V,内外重量:31.3KG/77KG |
19 |
排风机 |
1 |
风量:1500m³/h,机外静压:300Pa,功率:0.45KW,电压:380V,噪音:55dB(A) |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免费质保期:二年,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向采购单位偿付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支付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违约金等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补足。(3)采购货物的验收: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
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要求:空调整机保修2年,(保修期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自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设备保修期按国家工业产品质量保修条例及产品制造商保修证内容执行。
5、中标的供货单位应按照采购清单将设备按照事前与装修单位的约定按时按要求将设备提供给装修单位。并将外机按照约定位置就位。配合安装单位完成外机调试。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所有货物、安装、调试、运杂、装卸、包装、培训、人工、机械、劳保、检测、检验、各种税费、质保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2、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评委费按实结算。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在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按支行开业满2年后全款无息支付。
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发票需有效合规并符合采购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10: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0年7月9日上午10:30在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确定成交单位。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
(5)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格式见附件);
(6)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7)《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8)《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9)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须单独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红色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无。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询价响应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1、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均实质性响应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一、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2、联系人:华山、吴天晴 联系电话:13584846234 传真:***
3、采购单位: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十三、公告期: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地址:http://www.cfcpn.com/jcw/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