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3 |
---|---|
截止日期: | 2020.07.17 |
地 区: | 天津市 |
数据中心运维建设项目-ITSM运维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C-2083115
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数据中心运维建设项目-ITSM运维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数据中心运维建设项目-ITSM运维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GXTC-CZ-C-2083115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背景:
随着天津银行数字化战略转型持续深入和推广,为遵循国际ITIL标准,满足《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要求,对IT服务流程进行规范化、流程化、可视化管理,迫切需要一个操作简便、高度集成、稳定易用的IT服务流程管理平台。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将管理流程与科技运维工作有机的结合,从流程定义、流程跟踪、流程分析、流程优化四个层面进行建设,对IT相关运维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规范管理,保证运维服务工作通畅高效,保证信息系统安全与稳定运行,有效提升天津银行科技运维组织的成熟度、内部运维能力以及对外服务交付质量,为天津银行业务运行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项目内容:
采购一套IT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服务台管理、事件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发布管理、配置管理、知识库管理等流程,公告管理、移动APP等功能,以及与监控系统、CMDB系统、日志分析系统、自动化运维系统、ECC大屏等外围系统的集成。同时,采购一人年的软件提供商驻场工程师。
3. 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在于为数据中心提供一套完整、高效、标准化的IT服务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科技服务工作平台,对IT运维服务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有效衔接各团队间的工作;满足监管和审计要求,使得科技运维风险更加可控;有效监控和分析管理流程运行指标,使得管理可视;移动APP可以随时审批和调度运维工作请求,提升响应效率;与外围系统集成联动,整合数据和提升自动化程度。
4.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 150 万元。其中软件购置费 120 万元,1 人年人力外包费用 30 万元,需分别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3.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扫描);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扫描);
4.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人签字后打印存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天津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天津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6.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专用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原厂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磋商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系统中不存在任何使用用户数量、使用时间等限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注:如磋商单位符合本邀请函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款要求,请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日9:30-11:30,14: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现场购买方式: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层1105室。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同时需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6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二)线上购买方式:
1.线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请以邮件形式将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已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同时邮寄上述材料至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层1105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本邀请函第六条“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电汇至:
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账 号:0302010709300193224
五、竞争性磋商截至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及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下午14:00;
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3. 磋商时间:2020年7月17日下午14:00;
4. 供应商签到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下午14:00;
5. 评审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
2. 联系电话***
3. 邮箱:13001373973@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采购人地址:***
3. 采购人联系人***
4. 采购人联系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100044
5.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信息:
(1)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账 号:0302010709300193224
(2)保证金账户(仅用于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新开路支行
?账 号:122910391810602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磋商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效磋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