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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农田环境整治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定点回收及处置服务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03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03
地 区: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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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本采购编号下的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镇海区农田环境整治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定点回收及处置服务外包

二、采购编号:GTCG202002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采购预算价、招标控制(投标报价上限)

子包号:1

采购内容:1、负责将各镇街道、村区域范围内各定点收集点的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无利用价值的废弃薄膜、抛秩盘等各种农业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至规定地点进行分类堆放。2、负责将上述范围中转站内的秸秆 (含树枝、废弃农作物等,下同)等废弃农作物运至规定地点,可再利用的部分粉碎后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或应经营者要求现场粉碎。3、负责将上述范围中转站内的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无利用价值的废弃薄膜、抛秩盘等各种农业废弃物进行处置。4、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并整理相关台账。5、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全域农田环境整治集中清理。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数量:1、收集服务面积:各种农业废弃物收集服务面积在2021年底前暂按60276亩耕地计量,2022年之后暂按77875亩计量,最终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实际调查的耕地亩数为准。

2、无害化集中处置:暂定年处置20吨,最终按上报环保部门的实际处置量为准。

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三年(36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如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后两年视中标服务商的履约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镇海区各镇、街道、村耕地范围内(澥浦镇范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采购预算价:232.2万元(三年总价);

招标控制(投标报价上限):2,261,052元(三年总价);其中收集单价(含税费)上限为9元/耕地亩数/年,集中无害化处置单价(含税费)上限为6600元/吨。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下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前述证件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农药(或农药废物的收集)、以及农药废物的处置;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应于协议书中明确各自承担的业务内容[承接的业务范围应在其资质(格)或经营许可范围内]。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公告发布时间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均视为无效响应,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示: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得完整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所包含的采购需求(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无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 

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后缀jmbs,下同)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2、投标人还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后缀bfbs,下同)”或“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请于上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7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公告第十二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本条所述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 (以下简称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该“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以下简称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磋商,下同)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磋商响应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只有成功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本条第2款所述环节,即使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递交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但未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九、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7月23日13时30分 (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举行磋商会议。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项目,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涉及到需要磋商部分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发起线上磋商或通过投标人预留的电话及微信号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投标人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前应将“加盖服务商公章参与磋商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2589002591@qq.com或13506843679手机中。未及时应答或未预留及微信号者视为放弃磋商机会。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投标与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磋商,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磋商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磋商开始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③请各投标(响应)人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 zcygov. cn/luban/e-biding), 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

十一、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采购监管: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徐  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D楼5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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