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3 |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年***为基层配备报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文化局关于印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的通知(京文公共发【****】***号),推进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实现各文化服务机构应免费提供报刊借阅服务的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2020年通州区为基层配备报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的通知(京文公共发【2015】170号),推进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实现各文化服务机构应免费提供报刊借阅服务的目标。乡镇(街道)图书馆人均年新增报刊杂志不少于50种。行政村(社区)图书室(含益民书屋)报刊杂志不少于25种。应至少提供五类报纸(党报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健康文摘类),每天更新不少于2份报纸。拟对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标准配备报刊,现对基层配备报刊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6.71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0年通州区为基层配备报刊项目拟选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分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报刊的发行业务。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分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通州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的报刊是由邮政企业专属发行,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要求,邮政业务归属当地邮政企业经营,其他邮政企业不准跨界经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分公司;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03日至 2020年07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10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0年07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