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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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4 |
招标业主: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 |
招标代理: |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照壁山国家湿地公园****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护、**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路***号**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 |
关键词: | 环境监测 公园 林业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0】0701-01
项目名称:新疆照壁山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护、资源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照壁山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护、资源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的委托,对其新疆照壁山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护、资源监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照壁山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护、资源监测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照壁山国家湿地公园
3.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0】0701-01
4.预算金额:59万元
5.招标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护及资源监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企业。 3、投标人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3日起至2020年07月09日, 10:00—13:30时及15:30—19: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
(二)报名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4日11:00,地点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二)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24日11:00,地点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