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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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招标代理: |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区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实施的三环南路排水工程(风华园-奎河)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
关键词: | 监理 路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区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实施的三环南路排水工程(风华园-奎河)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工程总投资约21800万元。
(3)主要建设内容:
为解决汛期风华园片区严重积水问题,将泰奎大沟上游三环南路以南片区雨水分流至奎河。结合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沿三环南路北侧,由风华园至奎河新建雨水管涵。
①(风华园门前-解放南路,桩号K0+000-K0+694):新建6×3m箱涵694m,开挖施工,涵底高程36.00m。K0+000-K0+240段位于道路下;K0+240-0+694位于现状绿化带内,改造后在道路慢车道下,在桩号K0+620处与轨道交通4号线北出入口交叉,采用倒虹吸下穿,并预留通道。
②(地铁地块-矿大南门,桩号K0+992-K1+707):新建d3500管道700m,顶管施工,管底高程33.82-26.90m。
③(矿大南门-奎河,桩号K1+707-K2+480),其中包括a、(矿大南门-淮海科技城,桩号K1+707-K2+136):新建4×5m箱涵319m,开挖施工。涵底高程26.90m,箱涵布置于道路下穿通道北侧。b、(淮海科技城-奎河,桩号K2+136-K2+480):新建5×4m箱涵344m,开挖施工,涵底高程26.90m。c、由于淮海科技城-奎河段地势高程较低,最低处约32.30m,与风华园处地势高程约7m,而该处奎河二十年一遇洪水位32.40m,为避免风华园高水下压造成该段积水受淹,淮海科技城-奎河段雨水不接入雨水箱涵,采用新建DN800雨水管道单独接入奎河。
(4)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5)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①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供排水或引调水工程(含管径不小于1500mm的顶管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无法反映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9885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20180530/27bddabf-b82b-4f2b-9156-880925c6a8ed.html),于2020年7月9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且携带原件到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637室,电话:***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7月3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9日17时0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经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含100元平台使用费),标书售后不退。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10时00分,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孙中禹 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郝倩 电话:***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