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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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1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税务局****年度体检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www.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www.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7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618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
预算金额:260万元 【包组1:117万;包组2:78万;包组三:65万】
最高限价:260万元 【包组1:117万;包组2:78万;包组三:65万】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2020年度体检服务
2.标的数量: 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文件编号: 0809-2041GDG35618
(2)品目类别:健康检查服务
(3)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包组预算 |
中标家数 |
包组一 |
区局机关、容桂税务分局、杏坛税务所和均安税务所的员工体检服务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17万 |
1家 |
包组二 |
大良税务分局、北滘税务分局、伦教税务所、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的员工体检服务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78万 |
1家 |
包组三 |
陈村税务分局、勒流税务分局、乐从税务分局和龙江税务分局的员工体检服务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65万 |
1家 |
注:
1)供应商可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子包的中标资格,不允许同时获得三个子包的中标资格。
2)供应商必须对各子包中的所有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3)本项目按(子包一) → (子包二)→ (子包三)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在子包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二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二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二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在子包一、子包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三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三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三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子包二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须按子包分别制作并封装投标文件。
4.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2)本次采购的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②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应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www.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www.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我司启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功能及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重要通知》”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 7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及纸质招标文件。有需要的供应商须在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招标文件购买发票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也可在开标时领取。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