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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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2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污水零直排施工现场监护(固定场所)安保服务(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ZC-ZC20200629001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污水零直排施工现场监护(固定场所)安保服务(第二次)
六、预算金额:48.30万元;最高限价:210元/班次。
七、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污水零直排施工现场监护(固定场所)安保服务(第二次) |
1 |
项 |
市区范围内污水零直排施工现场监护(固定场所)安保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 7月 2 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室)。
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7 月 2 日起(0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2 日09:30
递交地点: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869号)
2.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22 日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869号)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联系方式***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9000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05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2、按照政采云平台对入驻供应商收取技术服务费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包含政采云平台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具体标准及收退方式详见政采云平台收费公示“政采云国企采购平台2019年度收费标准(温州)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YW2V12wBFdiHxlNd8vJf/930p9mwBFdiHxlNdv3mf”。
3、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7 月 1 日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污水零直排施工现场监护(固定场所)安保服务(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 7 月 6 日下午16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室),外地可邮箱将电子文档(盖章扫描)发送至以下信箱:383243805@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件:
采购文件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7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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