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20年07月01日起至 2020年07月06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须将资格要求及特定要求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发至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