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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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8 |
招标业主: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询价公告 ***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安全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海心沙**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安全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海心沙**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吨 |
询价公告
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安全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安全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2250吨,年处理垃圾82.125万吨。配置安装3×750吨/日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飞灰螯合稳定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等),2×4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96公顷。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提供不少于一个的同类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具体要求详见技书规范书附件七《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安全服务技术规范》。报价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规范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对项目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
五、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完成。由中标单位负责供货、安装、调试、公安及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通过公安、供电部门的备案及验收。
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本项目完成公安、供电备案之日起计算。
六、支付方式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5%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中标单位合同总价20%的定金;
3、中标单位完成项目并通过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备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提交剩余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中标单位提供至合同总价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项目质保期(项目完成公安、供电备案之日起1年)满后,如无质量、服务问题的,乙方提供请款资料,甲方在收到请款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报价
采购限价:¥350,000.00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合同付款时,除约定工作量核减外(扣除核减款项),采购人不再因其他任何情况而调整合同总价,不论是工作量的变化、所有工作方案的变化、可能存在其它各种风险及其变化发等。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提供不少于一个的同类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承诺函(模板);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
凡参加本项目现场报价的报价人,必须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6:00前把附件《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表》登记信息及来访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1689900972@qq.com。
十一、保证金
各报价人在开标截止前需缴存(限价的2%)7000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未中标单位报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收到中标单位提交的履约担保款后无息退还。
户名: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账号:669170104633
地址:***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报价人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
温馨提示:因地址较偏,建议报价人提早出发,如报价人未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而导致无法参与报价,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响应的项目组成员在合同签订后的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用户要求更改的除外)。
4、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6、中标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中标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中标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询价公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安全服务项目.pdf
【询价函】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安全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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