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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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30 |
招标代理: |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源市 |
内 容: | 各投标人: *.招标条件 *******年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已核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应急管理局。依据工作的需要,委托***************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应急管 |
各投标人:
源城区2020年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已核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工作的需要,委托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1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应急管理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源城区2020年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2.4 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元。
2.5 招标内容:
2.5.1服务范围
依照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对招标人指定的122家企业进行安全隐患现场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指导隐患整改;场所完成整改事项后或整改期限到期后,中标人再次派出专业人员到现场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
2.5.2服务内容
中标人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如实出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检查报告、复查意见。
2.5.3工作服务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5.4招标人责任与义务
1)招标人应当督促企业向中标人提供符合本次技术服务要求的相应证照、文书及技术、安全材料和其它资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招标人应当督促企业配合中标人进行技术服务并提供方便(包括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等),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3)招标人应当督促企业按中标人专家现场检查后所提的《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如因整改未完成而影响报告结论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4)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5.5中标人责任与义务
1)中标人根据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客观的对招标人委托的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报告;如因现场不符合技术要求且企业书面确认无法达到中标人整改要求的,中标人重点向招标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报。报告交付招标人一式三份;
2)中标人不得将招标人委托企业的经营、生产状况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
2.5.6服务时间
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本次技术服务工作。
2.6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2020年06月29日发出邀请函,请于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份)。
4.2收到邀请函的单位并已购买文件的,请于2020年07月03日下午15:00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
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