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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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6 |
招标业主: | 浙江省金华监狱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监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委托,现就浙江省金华监狱南关押点武警“磐石”系统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SJH-B202013005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概算金额 (万元) |
供货期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等 |
备注 |
1 |
浙江省金华监狱南关押点武警“磐石”系统采购 |
1套 |
87 |
30日历天 |
见第五章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发售时间: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超过第二章前附表第13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金华市李渔路宝莲广场A座9楼)
七、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必须参加报名。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16日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五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16日9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五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公告地址:***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省金华监狱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金果鑫 联系电话:0579-82050671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浙江省金华监狱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4日
金华监狱南关押点武警“磐石系统”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06.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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