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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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6 |
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根据***发展和改革局(远发改审批[****]***号文)要求,**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花林寺镇高楼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花林寺镇高楼村贾氏沟果蔬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编号:YA |
根据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远发改审批[2020]111号文)要求,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贾氏沟果蔬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YAZ0491-202001-01G
1.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贾氏沟果蔬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3、采购项目预算:641100.00元(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1.4 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
1.5、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灌排沟渠20条,长2639米;新建机耕道3条,长364米;新建作业道9条,长810米;整修堰塘1口。
1.6、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
2.2.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2.2.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2.5拟派技术负责人***
2.2.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2.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8单位负责人***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重要提示: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提供磋商小组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政策。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发放时间:从2020年6月 23 日至2020年7月 1日23时30分止。
4.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5.1、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7月 6日15时00分(注:14:3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5.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磋商时间和地点:
6.1、磋商时间:2020年7月6 日15时00分
6.2、磋商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