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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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6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街 |
发布日期:2020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海城街道智能烟感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YXCG2020062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海城街道智能烟感系统项目 |
1 |
项 |
海城街道智能烟感系统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为180万元,具体为财政补贴+安装点位业主自费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 获取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2、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 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6 日14:30 时止。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并(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产品演示文件”,“产品演示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产品演示文件”必须在2020年7月6日11时00分之前到达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方先生收;电话:***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7月6日14:30 时止。
九、磋商地址:***
十、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
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十二、其他事项
1、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5、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