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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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7 |
招标代理: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 项目编号:DFHT****-****- |
关键词: | 医院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
项目编号:DFHT2020-0619-GC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庭宏、杨林青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阳 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6.78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朝阳经济开发区甲三路以北、丙十九路以西;
2.3 计划工期: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5 采购预算:236.783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阜入吉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4.2 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7日9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