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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24 标签: 安徽省招标 淮南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24
地 区:淮南市
内 容:***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公共**交易系统后,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
 
招标公告正文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7月1日14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CG1674

项目名称: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元/年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食堂服务外包(厨师1名、面点师1名、服务人员5名)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1+1共三年)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及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考核情况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继续签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 6%的扣除、中型企业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供应商,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的酒店或餐饮公司;

(3)投标单位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含20)万元的政府、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食堂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在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平台上完成实名登记(http://jy.ggj.huainan.gov.cn/)(类型为投标人)。(实名登记详见“办事指南-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登记(投标人)办事指南”);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投标人”入口,登陆淮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中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查阅领取相关文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咨询电话:***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 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1日14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

①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②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③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④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⑤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二次报价,疫情期间现场只允许各潜在供应商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前来开标现场并持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做好疫情个人防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淮南市洞山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淮南邦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九、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减轻投标人及供应商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具体操作请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资料下载”,查询“淮南市电子投标保函使用手册”);其次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名称

银行类别

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

建设银行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001635008053004335-4214

中国建设银行淮南市田家庵支行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

交通银行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440715800188801002840

交通银行淮南开发区支行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实名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实名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报名,未入实名登记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已登记的企业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5室现场办理。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在报名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实名登记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由供应商自行刻录,供应商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时能正常读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密封的电子光盘现场提交。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现场摇号;

8、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导入电子光盘中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且电子光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供应商需补充实名登记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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