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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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报价截止日期:****-**-** **:** 申请单位:郭家湾电厂 单据编号:郭家湾电厂(煤询)-****-**-*** 申请人:马杰 签发人: 申请日期:****-**-** 交货时间:****-**-**至****-**-** 煤种:烟煤 原煤 采购数量(万吨):* 运输方式:汽车 交货地点: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500(kcal/kg) | 全水分Mt≤:16(%) | 收到基挥发分 Var:至(%) |
收到基灰分 Aar≤: (%) | 收到基全硫 St,ar≤: (%) |
空干基灰分 Aad≤:(%) | 空干基全硫 St,ad≤:0.5(%) | 空干基挥发分 Vad:至(%)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Kcal/kg) | 干基全硫 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至 (%) |
粒度≤:(mm) | 灰熔点ST≥:(℃) | 哈氏可磨系数≥:(HGI) |
备注: |
验收方式:
以电厂验收、过磅为准。若当日进煤热值<4300大卡/千克拒收,对已卸燃煤热值<4300大卡/千克,折算成4300大卡/千克对应吨数,在当日进煤中扣除。已进燃煤热值低于4300大卡时,扣除数量=当日进煤量-当日进煤量×当日化验热值/4300。 考核条款: (一)按月结算并考核: 1、结算热值按月加权平均。 2、本次竞价的热值4500大卡/千克为结算基准热值。 3、4300大卡/千克≤按月加权平均热值<4500大卡/千克,结算时减少每大卡100%的价款。 扣罚价款=合同含税价/4500×(4500-当月化验加权平均热值)。 4、按月加权平均热值>4500大卡/千克,结算时增加每大卡100%的价款。 奖励价款=合同含税价/4500×(当月化验加权平均热值-4500) 5、按月加权平均热值<4300大卡/千克,结算时减少每大卡230%的价款。 扣罚价款=合同含税价/4500×[(4500-当月化验加权平均热值)×2.3]。 (二)全硫考核(按日考核): 考核标准为合同规定全硫的要求。(如果当日出现热值考核,全硫考核时以折算后的吨数为基准。) 1、硫分≧0.6%时,按当日进煤数量扣罚1%。 2、硫分≧0.7%时,按当日进煤数量扣罚2%。 3、硫分≧0.8%时,按当日进煤数量扣罚4%。且电厂有权拒收,终止合同。 (三)水分考核(按日考核): 考核标准为合同规定水分的要求(如果当日出现热值考核或全硫考核,水分考核时以折算后的吨数为基准)。 1、实际水分≤16%,不予考核。2、16%<实际水分<17%,按当日进煤数量扣罚1%。 3、17%≤实际水分<18%,按当日进煤数量扣罚2%。4、实际水分≥18%,按当日进煤数量扣罚3%。 (四)掺假考核: 电厂如发现供应商故意在供应的原煤中掺假等,电厂有权拒收并随时与供应商终止供应合同,根据掺假性质的程度取消供应商以后的竞价资格或终身禁止竞价;如原煤运输车辆中出现煤泥团块、石头、木头、铁块等杂物,经确认达到该车总量的1%考核该车吨位的3%,达到3%考核6%,达到6%考核10%,达到15%以上考核50%。验收部门出具考核通报,在当日入库中执行。 其他要求: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必须公户到账。竞价截止时间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无效。若连续两次参与报价且未缴纳保证金,将建议集团拉黑名单一年。竞价成功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需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通知书下发后三日内必须签订合同。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我方有权重新选择候选人或重新竞价,同时扣除其竞价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途径: 开户名称: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神木黄庄支行; 账号:6100 1695 1370 5250 0911。 2、我方根据机组发电计划制定日进煤计划,供应商据此组织燃煤。供应商不按最低供应量组织的,由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电厂在履约保证金中考核供应商。 3、为了形成竞争,保证原煤供应量,根据实际情况每家供应商所报供原煤应量不得超过1万吨(如所报供应量多于1万吨,视为1万吨)。 4、遴选下达后,根据对平台遴选供应商煤场实际存煤量确定每家的合同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