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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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内蒙古 |
法援之遗产继承纠纷
法律咨询是法援中心的一项基本职责,每天都会为很多人解答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婚姻家庭、人身侵权、劳动、土地等方面。今天,中心接待了前来咨询遗产继承纠纷的李某。
李某的爷爷生前留有一平房一直未进行遗产分割,现在李某的父亲、二姑想把所留平房分割,因李某的二叔和小姑现在都已经去世,所以想就具体分割情况进行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听后,详细的向李某了解李某的爷爷是否立有遗嘱,李某的二叔和小姑是在他爷爷先前去世还是之后去世的?李某听了很诧异,不明白遗嘱继承为什么与死亡的先后顺序关系。听及此,中心工作人员对李某进行详细的解答:死亡的先后顺序关系的是继承的类别,涉及转继承或是代为继承。因为李某的爷爷生前没立遗嘱,所以四子女的继承遗产方式为法定继承,按照《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继承份额应为均等。李某的二叔是在李某的爷爷之后去世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所以李某二叔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子女依法继承。而李某的小姑先于李某爷爷去世,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所以李某小姑的份额由小姑的5个孩子继承。
李某听了中心工作人员的解答后对此事有了清晰的了解,并对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