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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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人民医院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医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大邑县人民医院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大邑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大邑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邑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55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投标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详见附件。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 所投产品如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的,应具有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2 所投产品如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具有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详见附件。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在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邑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0年 6月23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