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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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7 |
地 区: | 江西省 |
关键词: | 超声诊断仪 医院 |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乐平市人民医院委托,依据乐购2020B000341522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文件编号:JXXT2020801号
二、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即最高限价 |
采购要求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998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1)单位同一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5.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办公时间内)到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1室(西客站对面)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 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色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3. 已报名的供应商,若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三日前书面递交放弃函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
五、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7月7日14:30(北京时间)
2. 磋商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天湖路延伸南侧(乐平市幼儿园对面))}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1室(西客站对面)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1. 采购人名称:乐平市人民医院
2. 采购单位联系人***
3.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九、政府采购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乐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监督单位联系电话***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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