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城12加1班幼儿园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及相应经营范围的;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采购;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城12加1班幼儿园监理
2、项目编号:SHXM-00-20200617-229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0909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新城12加1班幼儿园监理2、采购编号:17-20-090923、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新建工程及设备用房、门卫房、垃圾房等配套用房,室外广场、绿化景观、活动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650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12平方米。建成后规模为:12个托幼儿园班、1个早教指导班。工程总投资3528.81万元,其中:建安费2678.8万元,其他费682.01万元、预备费168万元。包括一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同时还包括对临时设施等监理服务;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监理服务。4、监理服务期限:431日历天5、交付地址:***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431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最高限价:人民币47.866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431日历天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23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2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书需盖公章及法人章);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23 09:00:00至2020-06-2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6月23日----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上述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法人章,签字或签字章均无效】至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谈判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20-07-0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20-07-03 14:0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机构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谈判所用的数字CA证书、网上确认回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人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会议。除网上谈判响应以外,供应商还需提供网上谈判响应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竞争性谈判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谈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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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校产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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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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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700 |
邮编:201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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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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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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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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