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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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8 |
招标业主: |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年下半年公众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选公告 京沪高速公路即将实施****年下半年公众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该项目比选人为************。 * 项目概况 *.* 公众责任险 (*)承保范围:凡因************所属财 |
关键词: | 保险 |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2020年下半年公众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选公告
京沪高速公路即将实施2020年下半年公众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该项目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1 项目概况
1.1 公众责任险
(1)承保范围:凡因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所属财产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并鉴定为京沪管理处责任的一切赔偿。
(2)承保区域范围:京沪高速公路全程、公路两侧地带、处机关、收费站(棚)、养护工区及临近区域。
(3)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注:每次事故是指不论一次事故还是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绝对免赔额为0.00元。
(4)保期:2020年7月1日零时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
1.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2)保险标的: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的管理人员、收费人员、监控员、机电员(含电工)、养护内业人员、司机、厨师、保洁、道路巡查人员、养护工等雇员,以及京沪管理处从外单位借入职工,共计750人,以投保花名册清单为准。
(3)保险金额:道路巡查人员及养护工(共38人):每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金额100万元;其余投保人员(712人):每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金额60万元;所有投保人员:每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金额10万元,意外住院津贴50元/人,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3000元/次事故。
(4)保期:2020年7月1日零时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
1.3 工作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合同段。
1.4服务期限: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至2020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签署货物验收单。
2 资格要求
2.1投标方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信誉要求: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3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HXZB0317@163.COM,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15: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九河西路运河小区物业楼二楼会议室,收件人侯玉阳,电话15731787108)。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比选,因新冠疫情影响,不邀请申请人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邮 编:061000
地 址:沧州市九河西路农科院东200米
电 话:0317-5634079
传 真:0317-5634888
联 系 人***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050051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电 话:0317-2080151
传 真:0317-2080151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