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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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城*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的委托,现对**智慧小区(千枫园、龙居山庄、阳光花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HJHCG****C*** *、项目名称:**智慧小区(千枫园、龙居山庄、阳光花园)采购项目 *、 |
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黄山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的委托,现对黄山智慧小区(千枫园、龙居山庄、阳光花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HJHCG2020C005
2、项目名称:黄山智慧小区(千枫园、龙居山庄、阳光花园)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黄山山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
4、项目地点:黄山区千枫园、龙居山庄、阳光花园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在千枫园、龙居山庄、阳光花园三个小区内新建各类智能感知前端采集设备,包含人脸识别摄像机、车牌抓拍摄像机、监控摄像机等,以及相关配套设备。千枫园、龙居山庄、阳光花园三个小区的监控视频数据接入,及47路前端采集设备建设,含前端摄像机、杆件、基础、接电等;8条前端点位接入链路;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项目预算:50万元
9、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5、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基础或增值)或者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将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
三、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即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6月30日17:30时。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投标人”登录处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为“投标人”后前往新版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2)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发售时间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磋商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
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磋商,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
账号:20000301728810300000034
开户银行: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6日10:00时。
2、磋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第二评标室(黄山市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黄山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CA)(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4、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5、磋商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6、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1)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2)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将由代理机构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具体格式代理机构将发至磋商响应文件中登记的代理人(被授权人)电子邮箱***
(3)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竞争性磋商最后承诺报价表,也可至交易系统—“交易文件其他材料”中下载)至代理机构联系人***
(4)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202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