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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现代农业园区江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2020年)跟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22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22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各投标人: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年)已由**区发改委以津发改投【****】***号文批准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及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渝庆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监理)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非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
 
招标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江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2020年)已由江津区发改委以津发改投【2019】340号文批准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及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庆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监理)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非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通知》(津发改委〔2017〕173号)以及《关于调整政府投资非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范围、标准的通知》(津发改委〔2018〕60号)文件规定,2020年6月17日经农业园区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工程监理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简介与比选发包范围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江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2020年)跟审。
2、项目地点:江津区先锋镇、慈云镇、龙华镇。
3、工程规模及总投资:1.一期建设内容(2020年)
——鹤山坪片区至刁燕公路片区连接线加宽及旅游景观工程(A线)。全长6.723公里,其中主线起于X345县道,止于柿子湾,长5.373公里;支线起于大学堂,止于新店子,长1.35公里。
项目为旧路加宽改建,局部不满足设计规范时改线新建。改建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水泥混凝土道路基础上进行加宽改造,加宽后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双向两车道。结构层如下:6cm厚AC-13C沥青混凝土面层(通铺),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基层(加宽),20cm厚C20水泥混凝土底基层(加宽);局部路段因路面磨损较严重,根据实际情况加铺11cm厚C30水泥混凝土;改线新建段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双向两车道,结构层如下:6cm厚AC-13C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基层,20cm厚C20水泥混凝土底基层。
项目主要包括路面及路基工程,同时配套建设桥涵工程、安保工程、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
——鹤山坪片区至刁燕公路片区连接线加宽及旅游景观工程(B线)。起于刁家场口,止于胡雨路岔路口,长6.129公里,其中K3+726-K5+140(共1.414公里)为已建砖岩路,原路路基平均宽度为5.5米,路面状况较好,采用单侧或双侧(尽量采用单侧加宽)进行宽至路基6.5米。项目全线加宽改造后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双向两车道,铺筑6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并加铺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主要包括路面及路基工程,同时配套建设桥涵工程、安保工程、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
——森林儿童公园。森林儿童公园景观绿化面积约16000平方米,硬质铺装11202平方米,公共厕所85平方米,成品小卖部2个,综合管理用房75平方米,约56套儿童无动力游乐设备。沥青道路1083平方米,给排水管网215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生态停车场。生态停车场9340平方米,其中植草砖停车位3115平方米,停车位208个。沥青路面4010平方米及相关管网、电气工程。
——特色民宿。以“原生态养生、乡村休闲”为旅游发展主题,将乡村特色民宿作为当地乡村旅游的特色品牌进行发展,加快促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一期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主要完成民宿建筑主体工程建设。
——公共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环湖景观平台2236平方米,湿地栈道715米,游船码头201平米房,廊亭1个、方亭2个、水车及景观小品各一组。
4、施工计划工期:约180日历天。
5、服务期:江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2020年)各项目完成结算审核。
(二)比选发包范围
发包项目名称
发包内容
资质要求
最高限价
江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2020年)跟审
江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2020年)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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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是区建委库内企业
46万元(含抽检费)
二、公告发布
(一)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zwxx_180/bmjz/)下载本比选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等竞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竞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竞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选人自负。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地点:滨江中路5号(原老区政府大楼)重庆市江津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六楼会议室。
(二)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20年6月24日14:45
(三)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5:00
(四)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5:00
(五)开标地点:滨江中路5号(原老区政府大楼)重庆市江津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六楼会议室。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需是江津区建委库内企业。
(2)确保现场不低于3人。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保证金缴款凭据;
2、报价表(格式附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6.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投标文件按本比选文件要求填报后,按时送达投标地点,参与现场开标,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信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比选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9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下午18:00(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无息退还)。
缴纳方式: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无效。
户名:重庆市渝庆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坪支行;
账号:31142301040000268
备注:款项的用途。
2.各投标人只对所投合同包作完整唯一报价。
3.报价包含投标单位企业管理税费、劳务费及现场办公、住宿、生活等按相关规定应由投标人服务承担的全部费用,由于人工费涨价因素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或未加盖骑缝章的;
(4)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6.投标人对比选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于2020年6月23日12:00时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7.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比选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比选单位确定中标人;
(二)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比选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三)比选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zwxx_180/bmjz/)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招标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将该情况提交相关主管部门。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服务范围:
按前款“一、比选项目内容”提供跟审服务。
八、服务地点及时间
(一)项目地点:江津区先锋镇、慈云镇、龙华镇。
(二)工期:180日历天(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九、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完成结算审核并报相关审计部门后支付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金额的50%(凭发票);配合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后支付至咨询服务合同金额的100%(凭发票)。
本工程经服务单位审核后报送审计的结算金额误差率控制在2%内,误差率在2%(不含2%)-5%(含5%)时扣除各单位工程30%的咨询费;误差率在5%(不含5%)-10%(含10%)时,扣除各单位工程70%的咨询费;超过10%时,扣除各单位工程所有咨询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予以追回,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时需赔偿其损失。因合同条款争议、结算时无法解决的争议金额造成的偏差经采购人确认后不作为误差率的计算范围。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渝庆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023—475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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