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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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村**村改造项目回迁区*#地(**#楼~**#楼、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已由****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方村镇贾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招标人为*******方村镇贾村村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区4#地(23#楼~33#楼、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19】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镇贾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镇贾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贾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区4#地(23#楼~33#楼、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东至规划三街,南至贾商路,西至南茵西街,北至建华西路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377085.59㎡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1295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详见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