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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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地 区: | 贵州省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本招标项目革利乡革利村机耕道建设项目已由镇宁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小组以镇扶领通(202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革利乡革利村
2.2 项目规模:新建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2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顺市西秀区凯旋公园里16栋1单元15-3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2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ztb.guizhou.gov.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3日14时30分,地点为安顺市西秀区凯旋公园里16栋1单元15-3。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3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824899401@qq.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无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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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宁县革利乡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凯旋公园里16栋1单元15-3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伍倩 | 联系人*** | 胥东飞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8798741335 | 手机号码: | 13017444440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