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临港重装备产业区D07(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港重装备产业区D07(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20-285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华升招字(2020)招1-0447)
3、预算编号:00-20-W0350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主要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来进行,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源识别、技术方案制定、采样方案编制、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样品、数据分析,形成报告、通过生态环保部门专家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项目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根据合同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10、最高限价:60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22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30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盖公章;(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22 16:30:00至2020-06-30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及时告知代理联系人***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03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03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10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10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档;(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4)供应商须携带开标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306 |
邮编: |
201399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