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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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地 区: | 辽宁省 |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调兵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城南供暖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号:LNXWX-CG-20200102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城南供暖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否 |
本项目主要是进行调兵山市城南工业园区的供热管线和换热站基础配建设,包括敷设De108-De530的供热一次网供回水管线11000米,新建换热站10座,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同时配套换热站的电力等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通过环保局审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75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项目的负责人***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6月 22日 8:30时起至2020 年 06 月 24 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熊谷小区西门对面)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07月 03 日北京时间 10: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会议地点: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熊谷小区西门对面)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年 06 月 22日至 2020年 06月 24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调兵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