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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度金汇镇城建12345案件修复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22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22
截止日期:2020.06.30
招标代理: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年下半年度金汇镇城建*****案件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
 
招标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下半年度金汇镇城建12345案件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②具有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④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⑤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下半年度金汇镇城建12345案件修复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10-126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59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0年下半年度金汇镇城建12345案件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160天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03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903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1903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160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2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30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22 09:00:00至2020-06-30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名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304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导致未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报名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06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06 14: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古华路410号4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古华路410号4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②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城镇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201403 邮编: 201499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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