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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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6 |
招标代理: |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丽水市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技术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
1. 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20 167号
2. 采购项目:丽水市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技术服务项目
3.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丽水市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二章) |
12.00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6.3.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8.1 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8.2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登录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申请注册。
8.3 磋商文件获取地址:***
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制。
10.响应文件提交:
10.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7月6日15:00(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邮箱接收截止时间)
10.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0.2.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10.2.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
11.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7月6日15:00(北京时间)。
12.竞争性磋商地址:***
13.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说明:
13.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13.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3.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13.4.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磋商、报价,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14.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14.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注:未注册暂不影响投标);
14.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15.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7.联系方式***
A.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冯炜贺 联系电话:0578-2172379 传真:***
质疑联系人:林波军 联系电话:0578-2121173 传真:***
地址:***
B.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C.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
地址:***
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