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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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4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水利风景区创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水利风景区创建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KSZJ****-Q-G-*** 二、招标内容:工作成果包括风景区申报 |
关键词: | 设计 |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水利风景区创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水利风景区创建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KSZJ2020-Q-G-072
二、招标内容:工作成果包括风景区申报表、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综 合材料、宣传材料。
三、成果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满足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部分工作内容,中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委托相关单位完成,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成功申报省级、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满足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部分工作内容,中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委托相关单位完成,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工期、质量:按甲方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并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投标单位提供满足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如非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到场报名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昆山市前进西路1468号(泰和国际)12楼代理部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肆仟元整(¥384000)
2、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伍仟柒佰陆拾元整(¥5760)
(2)保证金缴纳信息:2020年7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220 1986 4430 5150 139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玉龙分理处),交纳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3)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成交单位后,预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预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14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前进西路1468号(泰和国际)15楼
4、接收人: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以正本内容为准。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前进西路1468号(泰和国际)15楼
3、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4、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含)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含)万元,收取1.1%;500-1000(含)万元,收取0.8%;1000万元-5000(含)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25%)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取。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0512-55210560 联系人***
3、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监督电话:***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