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应答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应答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答供应商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比选评审,做无效应答处理。
2.2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架构代码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等);
2)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
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为止)不低于100万元(含)的智能运维系统类案例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则提供框架协议封面、服务内容页、金额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按照框架合同金额计算;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只接受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应答,同一代理不得同时代理多家产品同时应答,原厂和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应答。如采用代理方式应答,原厂商应出具唯一代理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