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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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2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及配套设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拟采购进口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及配套设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
竹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及配套设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竹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拟采购进口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及配套设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竹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预算: 265 万元
附:进口产品采购明细及专家论证意见表
设备名称: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及配套设备 ;
专家组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认定的情形;
2、拟购进口产品不属于限制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政策;
3、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是食品、农产品监督检测标准要求的必需设备之一,可用于多种农残、兽残和生物毒素的精确定量分析,并可实现痕量药物残留的定性和定量分析,适合未知物的定性及进一步的结构确证。国内无满足此检测要求的设备,该设备的引进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测能力,提高样品分析的通量、检测灵敏度和准确度,利于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数据的比对,满足了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高通量、高准确度和检测工作需要,更好地完成政府安排的监督检测任务。
4、拟采购的产品应满足市场占有率高,售后服务良好,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的供应商。
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名称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工作单位 |
1 |
李飞 |
药学 |
副教授 |
湖北医药学院 |
2 |
张志锋 |
农产品检测 |
高级农艺师 |
十堰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 |
3 |
孟黎明 |
中药学 |
主任药师 |
十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
4 |
鲍俊成 |
医学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十堰市太和医院 |
5 |
樊随庸 |
法律 |
律师 |
湖北弘亚律师事务所 |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 6 月 22 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十堰市竹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