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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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3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 **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大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路西港路段(大学路—西港内河桥)加宽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GLB【****】DL*** 二、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大学 路 |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凤路西港路段(大学路—西港内河桥)加宽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GLB【2020】DL011
二、项目名称:金凤路西港路段(大学路—西港内河桥)加宽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72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供应商为工程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过程变更费用审核、进度款审核、结算审核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和《用户采购需求书》;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中央企业以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子公司或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公司)不能同时以总公司及分公司分别应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83号乐超大厦6楼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四)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7月13日9时00分至7月1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83号乐超大厦6楼601。
十、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83号乐超大厦6楼6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潮汕分部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