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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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3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受*****局委托,就*****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CG(D)-******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满足*** |
关键词: | 药品 食品 |
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受射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射阳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CG(D)-202033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满足射阳县公安局一线实战应用需求,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装备配备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射阳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拟加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技术建设和装备配备,保证能够实现食品药品中主要的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食品添加物等的快速筛查以及常见掺假的鉴别,从根本上完善射阳县公安局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技术手段。
1、本次招标范围为:防护口罩12个、防腐手套12件、防毒面具3套、防护眼镜6套、轻便防护服3套、望远镜3个、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强光搜索灯2个、录音笔1支、隐蔽侦查取证设备1套、北斗定位仪1台、猫眼反窥镜1台、身份证识别仪1台、红外夜视仪1副、现场勘验化验箱2个、电子物证现场勘验箱1台、便携式拉曼光谱检测仪(核心产品)1台、全光谱食品快检设备(核心产品)1台、肉类快速鉴别设备1台、便携式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核心产品)1套、样品保存柜1台、破拆工具1套、伸缩式攀登梯1部、自动视频侦查设备1套、现场照明灯2套、数码跟踪仪1套、应急救援包2套、样品前处理设备1套、实验室常用耗材1套等。招标范围还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2、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3、履约地点:射阳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132万元,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投标。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18:0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以上均应使用扫描、或截图);③招标文件制作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招标文件售价:分标段招标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账户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其他有关事项: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8:3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9: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4、投标文件接收人: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胶装)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6万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账号:32001737436052512853。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营业执照、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的材料、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射阳政务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射阳政务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射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元富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代理机构: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红芹 电 话:13851150809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射阳县公安局
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