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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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WYJS****-*** *.招标条件 ****年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监理服务已由**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项 |
项目编号:WYJS2020-031
1.招标条件
2020年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020-109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长春市东南郊,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南部,长东(长春一东丰)公路27公里处。包含9个行政村,74个自然屯
2.2项目名称:2020年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内容及规 模:路灯工程、路灯基础(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范围为: 2020年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采购预算:21.38万
2.7工程概算: 27153159.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岗位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年以上专业监理经验。监理员具有监理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根据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月 23日至 2020 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将报名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开户许可证;(6)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7)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wanyuanzhaobiao@163.com,联系人:王丽媛 ,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7月 16日 9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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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